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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观点】消防救援用无人机产品合法合规性风险分析
更新时间:2025-03-07 关注:63
编者按
随着低空经济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消防救援用无人机产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无人机产品正加速向多灾种、全流程、智能化方向演进。然而,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技术标准滞后、专业人才短缺、应用场景受限等现实挑战,为企业发展带来多维度的考验。作为国内较早投身于无人机应急救援领域的消防专业人士,猎鹰消防科技董事长张万民曾在消防队伍服役30年,曾参与国内数十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组织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拥有丰富火灾事故调查、火灾救援及消防科研经验,系应急管理部火灾事故原因调查专家组成员、中国消防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1年入选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今天,张万民董事长将依托猎鹰消防科技自媒体矩阵,正式推出"万民观点"专栏。专栏将立足作者兼具"火灾事故原因调查专家"和"无人机应急救援行业从业者"的双重身份,不定期分享行业热点分析、技术创新动态、实战应用案例及创业心得体悟。诚邀业界同仁持续关注、踊跃互动、转发分享,通过思想碰撞与实践探索,共同为低空经济赋能消防产业升级贡献智慧力量,携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消防产品目录(2025年修订本)》。在无人机装备方面,新版目录保留了2022年修订本中“无人机消防车”等系列装备类别,同时对原有的“消防无人机系统”类目进行优化,将其调整为“消防救援用无人机”。此次修订,在定义上精准涵盖了当前无人机应用的“救援”细分功能,充分契合了消防队伍“全灾种、大应急”的能力建设需求,也为无人机技术创新确立了向复合型救援场景延伸的导向。需特别关注的是,目录中无人机消防车以及包含了侦察侦检、抢险救援和辅助灭火等三类产品的消防救援用无人机仍被列为“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这对于消防救援用无人机市场经营主体,尤其是新进企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各厂家应关注产品的合法合规性风险。
自2022年《消防产品目录》新增了无人机相关产品以来,消防救援用无人机市场蓬勃发展,新进企业不断涌入,产品谱系也从单一功能拓展至灾前预警、灾中处置、灾后评估的全链条解决方案。
《消防产品目录》所列的三类消防救援用无人机基本涵盖了当前消防救援用无人机的主要功能:侦察侦检,包含拍摄、测绘、采检、探测(航磁)等功能;抢险救援,包含通信、广播、照明、投送等功能;辅助灭火,包含投射、喷射辅助灭火等功能。
从产品形态来看,目前既有冠以“消防救援用”的单纯无人机产品,也有搭载了单个或多个消防救援任务机载模块的集成性无人机产品。此外,集专用运输车辆、机载任务模块和无人机飞行平台为一体的车机一体化综合装备产品也成为行业创新的主要方向。
在近年来举办的应急救援、低空经济等行业展会上,各型消防救援用无人机产品纷纷亮相,产品形式丰富多样,功能特点各具特色。这一方面反映了近年来消防救援用无人机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另一方面也折射了当前消防救援用无人机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产品同质化、技术标准不统一等行业规范问题,大部分产品面临合法合规性风险。
无人机作为飞行平台具有广泛的行业适用性特点,我国对无人机生产制造、适航管理、空域使用、运行监管等均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当无人机应用于消防领域作为消防救援用无人机出现时,不仅须严格满足国家现行的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各项要求,还需纳入消防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接受行业监管。
《消防法》《产品质量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共同构成了我国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这一多层次、系统化的制度体系,对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等均有明确的要求。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在新版《消防产品目录》中,无人机相关产品均在“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之列,这也意味着当前生产、销售该类产品均应通过技术鉴定,取得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而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网“消防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中,名称中包含“无人机”的消防产品只有一款。由此可见,目前绝大多数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场景的消防无人机产品,均不符合现有消防产品监管法律法规要求。
在车机一体的无人机综合装备领域,无人机救援任务专用运输车辆的消防车资质问题也值得关注。作为为消防救援无人机提供运输、保障功能,且直接参与灭火、救援核心任务的车辆,根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和工信部关于专用车辆的有关规定,该类车辆应取得消防车车型公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
2024年8月,工信部发布第38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两个厂家的应急救援消防车成为首批取得工信部公告的无人机专用消防车型,其公告页明确标注“主要专用装置有系留无人机系统”。此后,一款配置无人机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车型也被列入第388批公告中。相比于取得公告的寥寥几个车型,市场上无人机专用运输平台采用非消防车型专用车甚至民用运输车的普遍存在,这类车辆交付后无法顺利办理应急救援专用牌照,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导致当前消防救援用无人机产品普遍面临合法合规性风险,无疑有着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的客观因素,但这一现状正在被改变。目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正在通过系统性布局加速构建消防救援用无人机行业多层次技术标准体系。
2月21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消防救援用无人机通用技术条件》《消防救援用无人机训练导则》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消防救援用无人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两项标准将为行业确立明确的技术研发方向与参数规范,有效遏制因技术路线混乱导致的产品性能参差不齐现象,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在行业标准化进程推进中,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发挥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中国消防协会在2022年6月发布实施3部团体标准:《大载荷无人机灭火救援装备》(编号:T/CFPA007-2022)、《大载荷无人机抢险救援装备》(编号:T/CFPA008-2022)、《无人机载储压灭火装置》(编号:T/CFPA009-2022),这些标准为行业提供了详细的技术参考。此外,该协会组织编制的团体标准《无人机消防救援操控员》也于2024年9月通过送审稿审查。
可以预见,随着行业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的持续完善,消防救援用无人机行业将拥有更为明晰的创新边界与合规指引,企业创新风险进一步降低。行业多层次标准体系建设将发挥强大的引导与激励作用,促使企业主动加大在技术研发层面的资源投入,加快技术创新与升级,进而形成“标准引领—技术突破—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当前,低空经济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系列产业扶持、引导政策和城市高层建筑火灾、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等刚性需求,为消防救援用无人机提供了肥沃创新土壤和广阔市场空间。但作为事关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消防救援用无人机相关企业在追求创新和发展的同时,应高度重视产品的合法合规性问题。希望业界同仁能够严格遵守消防产品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共同推动消防救援用无人机行业的健康发展。